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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影片後,都很氣憤難平,昨天晚上也是一夜難眠。半夜到現在有超過十個人問我有沒有可能發起集資買回經紀權,我想還是統一回答如下:
先講結論:雖然並非不可能,但在沒有潛水超大戶或企業贊助下我認為有困難,也不認為貿然集資是適合的。
首先,最重要的是這個交易必需得到藝人和經紀公司的同意,但接洽談判都需要時間,但投完票開完票後憤愾心已過,很難保證能延燒。
第二,目前世界上公開群眾集資的最高金額是 Pebble Time 的七億台幣;如果把獨立集資也考慮進去,雖有過十億台幣的例子(glowforge 雷切機),但這些動輒上億的都是高單價產品。
回頭看台灣,以當初同樣群情激憤的割闌尾為例,約一萬人贊助累積了 1,200 萬。客單價一千出頭,這還是考慮到回饋是幾乎對價的衣服等。假設簽回子瑜成功的喚起了 10 倍力量(十萬人出資),就算全捐不求回饋,平均每人還是需要 4,000 ~5,000 元,仍然偏高,更不用說還要製作回饋了。
第三,提案者身份問題,有正當性提案的除了子瑜的家人想要解約還她美好單純青春,不然就是已經談到交涉權的企業。但如果是簽回經紀繼續發展演藝事業,重點就是由誰來簽下了。群眾集資是為了累積籌碼,以利未來的發展,藝人本來就面臨很多市場選擇和各種潛規則的限制,強而有力的市場環境和經紀公司絕對是演藝發展的必備角色。
除了直接連結到歐美或日本市場之外,台灣目前只有極少數能讓人感覺到他買回了經紀權就有可能把子瑜事務處理好的人或公司,例如周杰倫或相信音樂,但同樣基於中國市場因素,他們是不可能也不可以這樣做的。而如果不是有能力的團隊簽下,這樣的集資就只是在一次性消費未來,不是在創造新的可能和發展。
我是臺灣人,我很生氣,投完票後一樣會做這幾年來一直在做的事情。只要一起讓臺灣各方面都變得更強,下一代就不再需要這樣受氣。